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唱片公司能像HOT一样回来么

昨晚速览一篇音乐产业观察文章《互联网时代,唱片公司的机会在哪儿》。作为“跨界观察员”,谈谈自己的看法。

前两天听《你妹电台》时,邓柯老师分享说,由于互联网的出现,造星的主体或者说音乐行业的推动者,发生了变化:年互联网起来之前是唱片公司,掌握着制作人、作词、作曲、宣发以及星探等种种资源。随着数字技术对实体唱片的冲击,唱片行业逐步衰退,近几年电视节目制作方成为新的造星主体,募集了优秀的制作人、编曲、管弦乐、媒体以及潜力歌手等资源。一言以蔽之,“既然唱片公司不爱攒这个局,我们来攒”。

对于互联网时代的唱片公司,个人觉得可有以下两个转型方向:

第一,作为PGC,进军数字音乐市场。既然当年唱片公司是被互联网打败的,不如利用互联网打一个翻身仗。近年来独立音乐人在互联网大量崛起(陈粒、好妹妹等),证明互联网没有将音乐行业抛弃,反而呈现道道曙光。如果将独立音乐看成是UGC,那唱片公司则是拥有深厚实力和丰富经验的PGC,从互联网各种娱乐品类的竞争情况看,PGC的战斗力远远强于UGC。唱片公司若想完成此次挑战,需要思维上的彻底转型,放下身段,做好产品经理,实现“互联网+、而非+互联网”。

第二,作为资源提供者,为有需要的各方提供资源支撑。以往,唱片公司是面向听众的最终端,然而面对流量明星、电视节目等强大新终端的凸起,唱片公司已经逐渐失去谈判的话语权。那么,不妨开辟出“资源中介”的新职能,为有需要的机构和人士,提供制作人、词曲、技术咨询、歌手、歌手培训等资源,或提供资源的整合和引荐(收取中介费)。《我们不一样》《带你去旅行》等正是唱片公司为短视频行业成功提供音乐服务的典型案例,而且像鹿晗这种能募集到优质音乐资源的顶级流量明星毕竟少数,大量歌手还是希望获得传统唱片公司积淀的专业服务。

以上为个人的一点思考,希望对从业者有所启发,也希望共同探讨,助力版权付费趋势下的唱片复苏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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