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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流行音乐发展史之谭张梅陈特别篇

之前写80年代香港乐坛的发展,提及到谭张梅陈,引起一些资深粉丝的争议。是“三王一后”,还是“二王一后”?是“谭张争霸”还是“阿伦独尊”?

这些重要吗?

那些对这些称谓跟那些年的事件有了解的朋友应该是资深粉丝了。但是如果还喋喋不休说谁谁没有资格称王,谁跟谁不是一个等级的,那我总觉得你们这是“叶公好龙”式的喜爱。

下面截图是我之前的文章提前打的针,不过好像没有人认真看。

如果真的是他们的歌迷的话,应该知道他们是不可能喜欢自己的歌迷互斗互踩的。无论是站在谭张梅陈的角度,还是乐迷的角度,有人争才有意思的,百家争鸣才有气氛,才能有更多好歌献给你。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近10多年的颁奖典礼,最受欢迎男歌手跟女歌手基本被陈奕迅和容祖儿垄断,你们觉得有意思吗?

另外他们虽然在公是竞争关系,但不是敌人关系,于私他们都是惺惺相惜的朋友(站在我个人角度理解,跟所查阅资料证实)。如果你非要说他们只是表面好友,实则互斗,那要么你拿出证据来,要么你让你偶像亲自承认他们面和心不合,否则就是诬陷。

“二王一后”还是“三王一后”

还有关于资格的问题。我大概了解过,最初港媒的确提出来的是“二王一后”(谭张梅),后来陈百强的意外离世后,才提出来的“三王一后”的说法。但这个也得到当时港人的认同,并流传至今。另外看了相关资料,陈百强虽然作品数量相对比较少,但走红速度比其他三位要早,陈百强的贵公子气质在当时也是相当细分的。也就是说陈百强的地位跟才华是得到大家的认可的。

举个例子,大家都知道的“战国七雄”,秦国一直吊打其他六国。甚至最后把它们都灭了。那是不是说其余六国就没有资格称雄呢?虽然其余六国没一个能打得赢秦国,但史学家们也没有人否认过六国在当时是大国的地位啊,欺负其他小国还是绰绰有余的。

同样地,谭咏麟歌曲数量,唱片销量还有获奖次数的确吊打其他歌手。陈百强从79年获奖之后,就基本上每年都能在十大中文跟十大劲歌有一席之位。张国荣也是凭借《Monica》从后追赶奠定一线巨星地位,梅艳芳更是女歌手当中一家独大。

俗语说:“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!”。音乐也不是比武,不像一代宗师所说的,“无非一横一竖,一个躺下,一个站着”来分输赢,比高低。他们就是那个年代的代表者,都是天王天后级别,还有异议吗?

关于“谭张争霸”

写80年代香港流行音乐发展的故事。自然无可避免要提起这个不愉快的事件,但并没有想再引起粉丝之间的争斗。恰恰希望大家自以为戒,莫再重复犯错。

因为有粉丝又再提起,张的数据没谭的好看,张没有跟谭争的实力问题。事实上这个所谓争霸,从来不是张跟谭本人的意愿,这是两家唱片公司为了挣钱跟媒体配合炒作出来的,跟现在很多热度话题炒作一样。而那些粉丝及全港的吃瓜群众也一起推波助澜,乐见其成(几十年来,原来还是那样的味道和配方)。

也就是说,无论张国荣有没有实力,愿不愿意去争,张国荣跟谭咏麟都成拳手被推着上擂台对打,同时带动了下面的粉丝对打。

在黄子华的一个栋笃笑《金盆啷口》里面讲过:“从前唯一一次撕裂香港的事件就是‘谭张争霸’事件!”。这个是针对近几年香港发生的“黄蓝事件”而引发的话题,众所周知,这样的事不仅撕裂香港内部,更是对香港同胞与祖国内地同胞的一

也就是说这事件的发生对于当事人以及支持他们的人来说,并不是一件好事情。结果是一个宣布不再拿奖,一个宣布退出乐坛,两败俱伤。最开心的大概是当时的唱片公司跟媒体,还有部分吃瓜群众吧。

所以各位真爱你们偶像的粉丝朋友们,爱你们的偶像,也要尊重他的对手。

最后想说的是,我堕入谭咏麟的《爱情陷阱》,但不妨碍每一个《无心睡眠》的晚上怀念起张国荣,心里为陈百强泛起《涟漪》,同时又想跟梅艳芳能《梦里共醉》。

各位粉丝朋友成熟点,小朋友才做选择,成年人是全都要。

向那个年代的每一位音乐人致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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