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仔
音乐产业收割机,不爱吃火锅,爱吃底料
5月22日,索尼公司宣布以23亿美元收购Mubadala财团所持EMIMusicPublishing的60%股权,加上之前占有的30%股份,索尼从而目前已经获得了EMIMusicPublishing的90%股份。
翻了一下相关报道,发现不少媒体们对于EMIMusicPublishing的认知,存在不少常识性错误,甚至连索尼官博都不例外。
我不是杠精,我只是觉得,这些常识性错误有必要纠正一下。
EMIMusicPublishing既不是出版公司,也不是发行公司,更不是唱片公司。
那么,是什么公司?是词曲版权管理公司。
词曲版权公司(publishing)和唱片公司(RecordedMusicLabel)有啥区别?词曲版权公司只负责管理词曲版权,唱片公司不但负责录音、制作和发行唱片,也管版权(录音版权)。
EMI的“唱片公司”去哪了?早就被卖掉了。
年,EMI被分拆出售,索尼和Mubadala等财团集资收购了EMI的词曲版权部,也就是EMIMusicPublishing,而EMI的唱片部分则被环球收购。
环球收购了EMI唱片之后,保留了Beatles等优质资产,剩下的资产大头卖给了华纳音乐,小头卖给了BMG。
BMG后来还获得了Virgin的词曲版权,Virgin原来是EMI的子品牌。
EMI唱片的大中华区部分,早在年就卖给了黄柏高的金牌大风,年,金牌大风被华纳集团收购。
可以这么说,作为唱片公司的EMI,遗产大多在华纳。
所以,下面这个标题我觉得起的不合适,会给让读者产生误解。
作为唱片公司的百代,早就不复存在了。作为版权公司的百代,也早就不是老四了。
来看看全球最大音乐市场美国的词曲版权商排行。(由Billboard在.5.4日发布)
目前美国词曲版权市场的前四名是索雅(Sony/ATV)、WCM、UMP和Kobalt。
除此之外,上图那篇一财的文章里,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。
比如……
请注意,索尼收购EMI版权,跟索尼音乐并没有直接关系,因为在索尼的公司体系下,负责唱片业务的索尼音乐(SONYMUSIC)和负责版权业务的索雅(SONY/ATV)是相互独立的。
确切的说是,索尼收购EMI版权后巩固的是索雅“全球最大音乐词曲版权商”的地位。
又请注意,这一点,索尼跟环球不太一样。虽然,环球的唱片业务(recordedmusic)和词曲版权业务(publishing)也相互独立,但都隶属于环球音乐集团。
可索雅并不隶属于索尼音乐娱乐集团。(索尼音乐和索雅隶属于索尼娱乐,索尼娱乐下有电视、电影和音乐等业务线)
如果单看唱片业务的收入,全球最大唱片公司并不是索尼音乐,而是环球音乐。
所以,“为巩固地位,唱片界的老大索尼要收购老四百代”这一个标题,问题就挺多的……
也可以理解,音乐圈早些年因为行业低迷,各种收购,所以导致业内一片混乱。
而且,环球在年,又以EMI名义做了新公司,这个公司跟过去的EMI没有直接关系,就像环球也重启宝丽金一样,但新宝丽金跟老宝丽金同样没有直接关系。(类似的例子还有林建岳重启的新“华星唱片”)
大家难免一头雾水……
那,为什么Publishing不能叫“出版”或者“发行”?人家爱怎么翻译关你察事!
像这样……
截图来自《第一财经周刊》的《为巩固地位,唱片界的老大索尼要收购老四百代》
这不只是翻译的问题!
唱片业中对应的“出版”或“发行”的相关业务在唱片公司(recordedmusic),不在词曲版权版权公司(publishing)。
词曲版权公司根本不管“出版”或“发行”,它只管词曲版权而已。所以,把Publishing翻译成“出版”或“发行”,当然是不对的。
而且,如果publishing只翻译成版权,还是会引起误解——一首歌的版权,包括词曲版权和录音版权,录音版权归负责录制唱片的“唱片公司”(recordedmusic),publishing只代表词曲版权。
也许有人又要问了,既然如此,为什么唱片业要用词曲版权要用Publishing这样一个易混淆的词来做名字?
词曲版权之所以用Publishing,沿用自“曲谱时代”——在录音工业成型之前,音乐是通过印制曲谱的形式来传播和销售的,曲谱像书一样刊印发行,当时的musicpublisher真的是“发行商/出版商”。
但是,随着录音工业的兴起,曲谱逐渐退出历史舞台(年代末起),musicpublisher也不再发行曲谱,只保留了词曲版权管理,但publishing沿用至今。
-完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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