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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话钟立风当今的民谣缺少迷人的人文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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钟立风,原名“钟立峰”,父母希望他长大后能攀登高峰,为人立得住。但年,钟立风从故乡飘荡到北京追求音乐梦想后,他写信给家里人,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“钟立风”。风,更加充满节奏、旋律和故事;尽管看不见,但时刻能够让人感受到,自在又逍遥。

“古代《诗经》里的‘风雅颂’之‘风’,指的就是民谣,是那些经岁月长河,历经漫长历史传统,散落在民间的歌谣。直到后来我才明白,一切都是命运和巧合,我成了一个民谣歌手!如今朋友说起我的名字,还总会说我像钟表一样,精准地确立了自己的风格。”钟立风笑称。

钟立风在《我们民谣》中演唱。

《麦田上的乌鸦》《在路旁》

边缘性的存在更属于时代的参与者

上世纪90年代末,校园民谣最好的时代正在消逝,是等待新民谣与之接轨的蛰伏时期。那些年沉浸于民谣创作的歌手们,像万晓利、马条、小河等,都在北京的酒吧驻唱维生,等待唱片公司的青睐。

钟立风也作为重要见证者,经历过那段新民谣萌芽的时期,直到年,来北京的第十个年头,钟立风才得以推出第一张个人专辑。那时他住在北京德胜门的一间平房里,每天坐27路公交汽车到安定门,再倒一趟车,一个多小时才能抵达天通苑。当年万晓利曾住在那里,抱着一台新电脑尝试将乐器和电脑结合。钟立风首张专辑同名主打歌《在路旁》的最早版本,就是万晓利做的编曲。

“在路旁/鸟儿展开它的翅膀/在路旁/欢乐的号角已吹响/在路旁/有人没完没了地歌唱……”为什么是在路旁?钟立风解释道,这几十年间,很多人都会喜欢标榜或定义自己“在路上”。网上搜“在路上”,一下会出现很多同名歌曲,“这是一个现象,表明大家都十分自我、饱含激情和力量,勇往直前。但一直以来,我更愿意以‘在路旁’的方式投入生活。这样的一种角度很适合我,观察着、感受着生活的同时,也融入其中。”

钟立风年轻的时候。图片来自受访者微博。

此次参加音乐节目《我们民谣》,钟立风再次唱起《在路旁》后,他注意到了一些留言,很多朋友是听了这首歌之后,才知道“在路旁”的意义,甚至它的重要性,同时也感受到通过一首歌,人们能够在其中获得的温柔的力量。这样一种包容的、轻盈的、温暖的力量,是属于民谣的力量,或许正是当今的人们所需要的,“其实某种边缘性的存在,同时又随着时代一起转动,保持一种清醒,恰恰更是属于时代的参与者。历史滚滚向前,人如果总在路上,冲在正当中,往往会被裹挟进去而迷惑、失去判断,正像诗中所说:不识庐山真面目,只缘身在此山中。”

《在路旁》曾被誉为“对浮躁当代的洗礼”。但很有意思的是,将时间拨回近二十年前,第一张专辑制作之初,钟立风其实并未想以《在路旁》作为主打歌和专辑名称,而是更喜欢《麦田上的乌鸦》。

“你歌唱着什么呀/是生命/是爱情/你歌唱着春夏秋冬/这轮回不变的四季……”这首歌是以梵高的名画《麦田上的鸦群》为灵感谱写,“一直以来我都深知,一个创作者他的孤独、他的边缘性、他的格格不入,他的‘不为人知’。但从某个方面来讲,这些都是他的‘财富’。正因为这样,他才能够时刻清晰地面对自我,时时自省,而后再面对外在世界,得以更全面和客观地表达一切。”

但彼时的钟立风还是一名新人,控制不了决定性的事情。其所属的唱片公司老板和同仁都觉得《麦田上的乌鸦》旋律不够“上口”,歌词也偏文学性,不够大众化,即便这首歌更加直白地表达着钟立风的自我。

“现在我觉得,这两首最初的作品对我各有‘意义’。《在路旁》旋律相对明快,尽管也是忧郁的底色,但它也轻盈,就像歌词所描绘的一幕幕普世风景。‘乌鸦’奠定了我一贯以来的自我表达,让我很早就明白,创作这条道路的‘寂寥’,唯有内心不断地丰富,才能抵御外在的清冷”。

《我爱你》

作为礼物献给余秀华

《在路旁》之后,钟立风一共出版了十张专辑。每一张专辑以及里面的歌曲,都代表了不同时期的钟立风,也是他成长和人生的展露。

从年发行的第二张《疯狂的果实》开始,钟立风更加注重表达人的情欲。“因为外在世界的不断推进、演化,各种纷繁世相的发生,其根源是人的古老又年轻的情欲在涌动。情欲不是色情,它是人的原动力。”钟立风说。

《我爱你》这首歌收录于年钟立风发行的专辑《爱情万岁》。这首歌谱自诗人余秀华的诗。钟立风记得那是年或者年的某天,他在大理参加一个诗歌音乐节。返京的前一天,他接到出版社编辑的电话,邀请他参加余秀华在北京大学的新书发布会。此前,钟立风零散地读过余秀华的作品,很喜欢,于是叫编辑发了余秀华的新诗给他。当钟立风读到《我爱你》这首时,瞬间被打动。虽然诗名是“我爱你”,但诗歌里却没出现这三个字,唯有原始的、饱满的,甚至是粗粝的情感在节制地暗涌着;字里行间,是诗人面对宿命不卑不亢的叙述。

一开始是“巴巴地活着/每天打水/煮饭/按时吃药.……”,中间忽然又轻盈了起来,“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/这人间情事/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”,当看到最后——“如果给你寄一本书/我不会寄给你诗歌/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/关于庄稼的/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/告诉你一颗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。”钟立风几乎一气呵成,没借助乐器,就完成了这首歌的谱曲。

下了飞机,钟立风直接打车到余秀华的诗歌现场,当场作为一份礼物,献给了她,“歌曲的间奏,我用口哨吹奏,是沉重生活之中的一抹明亮色彩,一丝灵魂的轻盈。后来这个歌曲发行之后,我看到有人留言:第一个发明口哨的人,他的心里是多么可爱啊。”

当年,导演范俭正在拍摄余秀华的纪录片《摇摇晃晃的人间》,《我爱你》这首歌的处女秀也留在了这部纪录片里。“诗人以稗子拟人,痛苦而热烈、莽撞又多情地活着,尽管(也许)爱而不得,可是依坚持着、隐忍着、热爱着,多像我们每一个人。”钟立风说。

钟立风演出中。

当一曲民谣响起,忍不住想拥抱美好又苦痛的生活

新京报:为什么参加《我们民谣》这类民谣节目?

钟立风:开始我一直在犹豫,因为这些年我“自我感觉”找到了某种生活的“宁静”——通过写作、出书、出专辑和偶尔的商业演出,日子散漫且自由。在这样的前提和想法下,我也害怕自己适应不了“综艺”。

在举棋不定之中,我就“求助”朋友们,比如我给同行老友周云蓬打电话,问老周什么想法。老周,实在人,回答干脆,他说,参加吧,反正在哪儿唱都是唱。又说,这年头巡演票房太不稳定,动不动就取消演出,正好借这个机会亮亮相,希望借此票房会好一些。有一次碰到马条,马条非常“恼火”,质问我凭什么不参加,大伙儿都定了要参加了,“你以为参加了这个节目会让你的人设崩塌吗?告诉你,没人知道你,咱们没有人设!”

朋友都太好心了,都觉得不管如何,这对于我们这些“默默谱写、不善外事”的民谣人是个机会,根本没有那种“要在同一个比赛场上相互竞争的意味”,只是,既然机会来了,那么我们好好地把积攒多年的“十八般武艺”拿出来亮亮相。另外,我有一个老朋友和我说:“你只有在喧嚣中找到宁静,才是真正的宁静!”仿佛一语点醒我梦中人。

实际上,当节目正式开始,担心、忧虑很快就没有了。不知道是不是“民谣”本身的原因,因为它是所有音乐类型里最接近生活的;或者说,民谣一词就是生活之意。节目进展过程中,特别舒畅,如同音符。我自己也觉得似乎真的在喧嚣中获得了某种自在。

新京报:如今再演唱过去经典歌曲的时候,会和当年创作时候的心境不同吗?

钟立风:每一首歌在不同时期唱,都会有不同的感觉。这跟阅读一样,同样一本书,在不同时期读到它,都会有不同的心得、感受。一部电影也是,早年看过的电影,过了几年再次看它,会发现原来导演在这个地方、那个地方都埋下了不同的线索。因为你在改变、在成长。所以平常我特别喜欢“重读”“重看”,也喜欢流连在一个城市我最熟悉的那一隅。在你熟悉的领域,一次次发现它的新奇和奥妙是非常快乐的。这也像你和你的爱人、朋友在一起的喜悦,因为对方总是会时不时地给你“新的面貌”——从心里生出——从而使你一次次感受到事物和情感的奇妙新鲜。

那些喜欢现场演出的歌者、乐手一定也是这样。相同的一首歌,在不同现场演出,要是每场都录下来,我们再次去听它,一定每一次都各得妙处。我很乐意唱起不同时期的作品,无论在家自己唱,还是对着观众唱,以此进入不同的秘密人生。

新京报:在音乐之路上,最迷茫的时刻是什么时候?

钟立风:我是在、年的时候,感觉陷入生活、情绪的低谷。那时,正是自己人到中年之时,恍惚间,感到一阵“生命的落空”,沮丧、困惑、无助。早前,觉得文学、音乐都是“解救”自我的方式,但那个时候,一切起不了作用。更糟糕的是夜夜失眠。幸运的是,这种糟糕的状况大概半年后渐渐消失了。我不知道究竟是怎么走出那个灰暗时期的。我记得一个诗人朋友告诉我,每天出门走路,能走多远就走多远,就像一块电池,把电量消耗光,没有一点力气,回家自然就会疲倦得倒头睡去。那时正是冬季,一到晚上,妻子就陪我出门顶着西北风走到几公里以外一个叫罗马湖的地方,冲着结了冰的湖面我迎风大声呼喊,给自己打气:“你行的!一切没问题!”

当然,最后还是音乐、写作给了自己出口。而自己在某个时候也仿佛得到了一种顿悟。痛苦和欢乐,不是截然对立的,就是一个圆圈,它们始终都在变换着,就像白天和黑夜一样,彼此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只是在不同时刻呈现出不同的状态。一个哲学家说,黑夜是光明的秘密居所,黑暗、光明彼此依存。诗人歌手莱昂纳德·科恩将它换了个说法:“万物都有裂缝,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。”

钟立风在社交媒体分享的日常生活。图片来自受访者微博。

新京报:当下时代的民谣和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的民谣有何不同?这些年民谣有了怎样的变化?

钟立风:每个年代有每个年代的歌曲,任何创作都一样。时代背景、社会内核、人的精神需求不一样,自然就会产生出不同的东西。现在的民谣人,个性化要少一些,就是说,他们写出来的歌谣,实际上和流行歌曲没有特别的不同,只不过在形式、编曲上,靠近“民谣”一些。我的意思,不仅仅是歌词的叙事上,在旋律、节奏上,也是偏流行化,他们歌曲的旋律走向、和声进程,也比较相似,听到上一句,就知道下一句他要怎么写。但这不是个人水平有问题,而是整个时代的走向、变化,以及普通大众的需求,他们也只能做出这样的作品。

一个音乐人他的文学性,最重要的并不只体现在歌词上,而恰恰是体现在旋律上。所以,我们听到很多欧洲的歌谣,我们实际上并没有在意(听不懂)他的歌词,但他的旋律、节奏表达出来,我们马上就能感觉到它独特的文学性。所以文学性,是骨子里的、血液里的。而当今大家所认为的民谣,缺少的就是这种迷人的人文性。

民谣是需要土壤的,是需要很深的人文底蕴的,它能使听者情感得以升华,而不仅仅是表面上的抒情,讲述一段往事,抨击、影射或调侃。所以,当一曲民谣响起——尽管世界残缺、人生之事十之八九不如意——你还是会忍不住地想要拥抱美好又充满苦痛和不确定的生活。这正像匈牙利作曲家约瑟夫·科斯玛(法国经典香颂、民谣《秋叶》作曲者)所说,音乐所起到的作用,就是当我们理解人性之后,重新地爱上生活。

新京报记者张赫

编辑佟娜

校对刘越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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