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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人“穷”版权
谈到音乐版权,独立音乐人Lexi笑着说版权很重要,但要分人收。“演出、制作、编曲和版税,这些是我主要的收入来源,其中版权出售的收益在收入中的占比大约为50%。”Lexi主要的版权收入是定向的音乐编曲,谁来买音乐,就向谁出售版权。
至于被盗版使用的音乐版权,Lexi表示很无奈,“行业乱象很久了,不是在整治嘛,已经好转很多了。”由于这两年版权市场得到重视,Lexi还可以通过一些音乐版权分发平台和广告公司获得版权收入,细水长流也是一笔不小的收益。
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发布的《年音乐人生存现况与版权认知状况调查》报告显示,中国有三成音乐人收入为零,近七成音乐人从事兼职工作,95%的音乐人都无法仅靠音乐收益维持生计。
中国的音乐载体,从70后、80后熟悉的磁带、光盘,快速转化为可以通过网络自由上传下载使用的音乐流媒体,虽然给音乐传播带来了极大的便捷性,却几乎动摇了中国音乐版权的产业基石,音乐人的版权收益几近于零。
《年音乐人生存现况与版权认知状况调查》报告
音乐人的作品版权一部分在唱片公司手中,唱片公司可以利用手中的音乐版权进行商业合作,所以流媒体平台收入的增长其实和音乐人本身没有太大关系,数字音乐收入分配即使在美国这样的成熟市场,也是唱片公司分大头、流媒体平台收小头,音乐人收入可忽略不计。音乐制作人收入的锐减也导致人才的流失,当我们感叹好音乐变少的时候,何曾想过他们的处境?
净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的迫切要求,催生了国家启动的“剑网行动”,这个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,如今已经进入第九个年头,自去年开始,它便将目光转向短视频、动漫等领域,应用于内容制作的版权音乐,正受到更多的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