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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寻音乐工业中的变与不变

《中国经济周刊》特约撰稿人张昭轶

打开QQ音乐或者网易云音乐,“抖音排行榜”和“抖音歌单”都已是热门,甚至在“飙升榜”前列的大部分也被“抖音热歌”所占据。《飞鸟与蝉》《白月光与朱砂痣》和《大风吹》,这些都是先从短视频火起来,再占领音乐流媒体排行榜的“神曲”。

这些热门的“神曲”,能创造出千万级的版权收益,很快成为众多创作者的靶心,同质化作品大量涌现,量产速度超出以往任何一个时代。

在短视频App内,“抖音音乐人”和“快手音乐人”已随处可见。对音乐人来说,短视频平台原本是推广歌曲的地方,现在反向成为影响很多音乐人创作的源头。

当“抖音神曲”成为一种现象,短视频卡点成为流行音乐的热门元素,大量的音乐公司和独立音乐人正在量产“神曲”,甚至有些创作者已在套用“副歌优先创作”的模式,即先写出歌曲的高潮部分,然后再把作为短视频背景音乐效果好的副歌进行补全创作。

——短视频催生出了独有的音乐创作流程与模式,实现了规模化和工业化。在这场新的音乐创作竞赛中,传统唱片公司已踪影罕至。

在当下的音乐消费和创作语境里,唱片公司的影响力弱化了,为什么“三大唱片”(环球、华纳和索尼)仍能获得高昂的版权收入?它们至今是怎样的存在?在线音乐时代的“音乐人”定义,和唱片时代又有什么不同?

其实只要回顾音乐工业的历史,就能发现其中的“变”与“不变”。

音乐工业初始:

市场卖的不是唱片,而是乐谱

19世纪末,位于纽约第28街(第五大道与百老汇街之间)的叮砰巷,正是音乐创作规模化和商业化开始的地方。在还没有出现唱片公司和唱片市场的19世纪80年代,这里聚集了大量的出版公司,他们做起音乐的买卖,主业是贩售乐谱,消费者把乐谱买回去再演奏、演唱或者收藏。

(台前)这些出版公司为了卖出更多的乐谱,聘用乐手在门店演奏自家的“音乐作品”。当人们经过这条街总能听到“叮砰”作响的音乐声,“叮砰巷”这条街和“叮砰巷歌曲”的命名正由此而来。

(幕后)因出版公司的聚集,大量音乐创作者、演奏者和演唱者也因求职汇集于此,这些从业者也都是那个时代的“音乐人”。

在与市场磨合后,他们的主流作品也都有共性,普遍旋律性强,具有轻松和舒缓的节奏,曲式多是分明的“主歌+副歌”,段落以32小节的AABA为主;歌手演唱也注重声乐的技巧,尤其是咬字和共鸣。

因遵循市场导向,叮砰巷创作和贩售的主流音乐趋同,多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美国白人中产阶级喜爱的抒情流行歌曲。

20世纪的流行歌曲(POP)实际沿袭的就是“叮砰巷歌曲”,中国早期流行的《夜上海》《如果没有你》等华语音乐,其标志性的AABA曲式结构,根源也是在此。

到了20世纪40年代,麦克风和录制设备的普及,音乐能够被录制、储存、播放和传播,这才诞生了最早的实体唱片(从黑胶唱片开始,再演化到磁带、CD光盘等),也正是唱片的流行和市场化,开启了唱片工业时代,流行音乐的黄金时代也由此降临。

唱片公司的崛起,经营音乐的重心从“乐谱”转向了“唱片”,进一步又转向“艺人”。上一辈的“音乐人”们也从此迁出叮砰巷,工作和商务活动也逐步以“唱片公司”为核心。

叮砰巷消失了,“音乐人”们转行了,音乐工业进入另一阶段,“唱片公司”和“经纪公司”开始成为量产音乐作品和艺人的“生产线”。

ElvisPresley(猫王)、TheBeatles(披头士)、MichaelJackson和BobDylan等都是唱片工业时代的“巨星”,而环球、华纳和索尼这“三大唱片”,也是唱片工业的最贵遗产。数字音乐时代的当下,绝大多数的经典音乐录音作品,版权仍归属或代理在“三大唱片”。

唱作人的出现:

内容主导权开始摇摆

在电影《波西米亚狂想曲》中,Queen(皇后乐队)上演了一段与唱片公司之间的内容主导权之争:唱片公司拒绝把长达6分钟的《波西米亚狂想曲》作为主打歌,导致乐队出走。从此,具有话语权的音乐人开始能够主导自己的音乐内容。

起初唱片公司的AR(artistandrepertoire)部门负责发掘、训练歌手或艺人,从音乐作品到艺人的定位,包括音乐作品的“作词、作曲、编曲、录音和缩混”,以及唱片的“企划、制作和宣传”,投资和风险主体也都由唱片公司承担。

但随着超级巨星的出现,比如Queen、TheBeatles和BobDylan,当他们掌握了话语权,在和唱片公司发生分歧时,或者从唱片公司出走,或者自己组建唱片公司,或者换掉唱片公司的主管(自己负责自己的AR业务)。

这些超级巨星的身份,往往是具备独立创作能力的个人或乐队,也就是“唱作人”。他们主导音乐,而唱片公司保留了发行、经纪等职能。

唱作人在掌控更多音乐内容主导权的同时,也承担了相应的投入风险:“音乐人”已开始从唱片公司接过部分经营音乐的职能。关于音乐内容主导权,是在公司和“音乐人”之间摇摆的;产出的音乐和商业成绩,也往往是双方博弈与平衡的结果。

知名词作家、唱片人林秋离,曾讲述了某知名唱作歌手与唱片公司的一次博弈。

在前4张专辑都获得漂亮成绩之后,这名唱作歌手“一路顺风”地成名了,执意要主导第五张专辑,包括专辑定位、表达主题和视觉形象等。他尤其向往“武士”和“杀手”(而公司担忧这与他的酒窝及可爱形象冲突),最终以艺人的想法去执行了,但这张唱片销售结果最不理想。随后公司和艺人总结经验并做出调整,第六张专辑才又回到“正轨”。

归根结底,即使内容定义权出现了摇摆,但唱片公司仍然掌握着核心的音乐制作和宣传资源。鼎盛时期的唱片公司,不仅是音乐内容和歌手的输出机器,最大的竞争力是综合唱片工业各种资源的“造星能力”。

当主流媒体渠道仅限在电台、电视和平面的时期,唱片公司几乎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和市场影响力。通过唱片公司的资源进入这些媒体,才是音乐人走向市场的入场券,然后在有限的媒体环境中竞赛,资源越是集中就越容易胜出,而影响力也会被放大。

唱片公司汇集优质的制作资源,就更容易打造出“优质歌手”,然后再去打榜也就更容易胜出。比如唱片公司力推的蔡依林,本身输出的作品和形象都是做工精良的,然后打榜成功,成为学生们偶像的她,不仅能决定学生们听什么歌曲,她穿什么都会影响到广大歌迷心中的“时尚”。唱片公司的影响力,不只是能影响流行音乐市场,甚至能成为前沿流行文化的驱动力。

直到数字音乐走向舞台的中央,这一切发生了改变。

技术更迭:把音乐人推向新的舞台

数字时代来临,娱乐选择激增,唱片公司逐渐失去了对流行文化和“歌坛”的影响力。而iTunes、Spotify、百度音乐、QQ音乐等数字平台的出现,重新定义了音乐的聆听方式和商业模式,唱片工业在“数字版权”之外的板块出现萎缩,逐步失去了新媒体环境的“造星能力”。

另一方面,录音设备和音频软件的飞速发展与技术降维,让录制音乐作品越来越简单,也就大幅度降低了“音乐人”的门槛。SoundCloud、Kickstarter和豆瓣音乐人等平台兴起,“独立音乐人”开始作为一个群体被更多提起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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