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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271元圈内人士揭秘版权公司故

封面新闻记者徐语杨

音乐圈侵权已经屡见不鲜,近日曝光出来的事件让圈内人寒心。陈奕迅那首《路一直都在》多年来获奖无数,但令人唏嘘的是,这首歌的词曲作者却透露,每年只能拿到元版税收入。

近日,音乐人吴向飞在微博发布一则申明,表示对陈奕迅、杨宗纬、萧亚轩、许志安等艺人的共11首作品享有著作权。年到年间,某知名音乐版权公司未经吴向飞允许,私自授权诸多单位使用这些音乐作品,且未向他支付任何费用。

记者就此事联系到该音乐版权公司相关工作人员,暂未得到回复。记者接着联系到多位圈内人士,其中一位已经从音乐版权代理公司辞职的音乐人透露,很多大型的音乐版权公司都存在“黑”版权的情况,有些是刻意的,有些也是因为公司流程无意造成的。

音乐人吴向飞

多首作品被侵权

吴向飞感叹:写歌,不如捡废品

今年3月,吴向飞在整理音乐目录上,无意中发现自己的10余首作品被登记在某家音乐版权公司名下,其中包括有知名歌手陈奕迅、萧亚轩、杨宗纬、陈坤等。该音乐版权公司将这些歌曲授权给腾讯QQ音乐、网易云音乐等平台使用,并向他们收取版权费用,但是作为词曲作者,吴向飞连续数年从未从该音乐版权公司处收到过任何版权使用费。

某平台播放的《路一直都在》

吴向飞随即与该版权公司进行沟通,对方向吴向飞出示了版税报表,经过计算,陈奕迅《路一直都在》这首歌,对方准备向吴向飞支付的词曲使用费是每年元。所有歌曲的5年的版税总额元。令他气愤的是,就算只有为数不多的金额,如果他不询问,这笔钱也不会支付给他。

“什么意思?他们拿着我写的歌,长期非法向各大平台收取高额使用费,被我发现后,却告诉我忘记付你钱。五年,十几二十多首作品,付给我一万八,这是我写歌23年来,听过最好笑的笑话……写歌,真的不如捡废品。”吴向飞在微博写到。

目前,吴向飞已经就此事向多家使用了歌曲的单位发出正式律师函。

吴向飞已向多家平台提交律师函

前音乐版权从业者透露:

大公司“黑”钱或者“黑”版权的事太常见

吴向飞发现事情“不对劲”后,向多家使用平台发出律师函。腾讯版权部门很快与吴向飞进行联系。双方沟通后,吴向飞请腾讯出示一下这些年本应该支付给他但却被音乐版权公司“冒领”的版税。几天后,腾讯给吴向飞发来数据,这笔金额和版权公司准备支付给吴向飞的金额差距非常大,这令吴向飞气愤又震惊,“果然,他们黑我钱。”

吴向飞同时还爆出版权公司经常使用的、给创作者和使用平台“挖坑”的招数:例如某音乐人与版权公司签署了5年的合约,但版权公司在合约到期后,依然四处授权、收钱,而在大厂的品牌加持下,平台使用方通常也不会主动质疑。再有,版权公司在给使用方提交作品时,故意打错创作者名字,例如明明是张三,故意写成李四,结算版税时,版权公司就以这些钱是分给李四的理由,领走本该属于张三的版税。

吴向飞申明

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音乐圈人士A某也向封面新闻记者提到,他曾经在某音乐版权代理公司工作过多年,对于行业乱象深有体会。“事实上,版权公司’黑’钱甚至侵权的操作是比较常见的。”A某提到,早年间,我国音乐版权乱象十分严重,版权签署也大多是“霸王条款”,直接“黑”了钱也是常规操作。

再有,通过一系列的名目收购版权,比如通过举办某活动邀请音乐人参加,但参赛歌曲版权必须上交,等等。A某年从上海某音乐版权代理公司离职,原因正是版权乱象问题导致的行业乱象。

另一位音乐版权从业人员B某则提到,曾经我们的音乐版权得不到重视,导致侵权相当严重,但随着近年来对版权现象的重视,不少音乐人都有共同的感触,版权问题已经得到了极大改善,“有些侵权是故意的,有些可能也是无意的。”

B某提到,通常对陈奕迅这种知名歌手的音乐制作,都是企划制,即由某企划人直接牵头,定下音乐专辑基调,再交由工作人员寻找合适的创作人进行创作。“因此涉及到的工作环节就比较多,虽然不能成为脱责的理由,但有些侵权情况确实是大公司里工作交接不当造成的,并非故意侵权。”

“不过就这件事来说,还是得看当时吴向飞老师和对方的合约究竟是怎样的,包括有没有签订过合约等。”B某说道。

成都迷笛演出负责人,版权经纪人周北树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提到,“我的经验是,不管是和唱片公司签约、在任意的音乐网站上传,或者寻求任何版权公司代理,在看协议的时候,一定要看仔细,不懂的直接咨询律师后再签,避免踏入’陷阱’。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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